有记者提及“中房协”上书国务院,请求不要再加大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力度,问我对此事的看法。
房地产市场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,各种政策随时要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,没有开始,也没有结束;没有力度大,力度小的标准。就如同开汽车一样,手始终要握着方向盘,同时根据需要不断调整油门、离合和刹车。只要汽车开动了,手一刻也不能离开方向盘,要不断地调整方向。对房地产的调控也是如此,要持续适度地去调整,但不能情绪化、用猛力,新手开车时,经常掌握不好适度的原则,在马路上划8字,就是因为用力太猛了。
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三方面的政策:长期的、中期的和短期的。
长期的政策如税收政策,前一段大家热议的物业税、房产税,要以十年、二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周期去考虑,目标是考虑未来社会收入和财富分配应该如何调整;
中期政策如土地政策,要有两、三年的提前量,今天供应土地,明年、后年才能形成市场上房子的供应量,才能通过供应量的增加去影响房价。这些政策不会马上立竿见影,虽然会影响市场中人们的预期,但真正要发挥作用是长期的事;
另一类政策是短期政策,即今天出台,明天就会见到成效的政策,如货币政策、信贷政策,今天宣布首付款增加三、五成,按揭利率提高几个点,明天房价马上会降。
但这三类政策,都有自己的影响范围,不能指望一类政策代替别的政策的功能,如信贷政策就代替不了土地政策。
另外,最重要的是如何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,及时处理违法违规的事情。这些案子不及时处理,以后处理起来的难度就非常大,甚至会引起大的动荡,以至于更难以下决心去处理这些违法违规的事。如果违法违规的事情长期得不到处理,既是对法律的不尊重,也影响到政府政策的信用,对社会、对其它遵纪守法的人更是最大的不公平。如对于多年不开发闲置土地的处理,多少年来,每年都说,但处理得很少,真有点像“狼来了”;再譬如“小产权房”,“小产权房”实质是无产权房,是违法建筑,但多少年来不及时处理,愈建愈多。当这样的违法建筑在一个城市有几千万平方米、几十万套、涉及到几十万人,甚至上百万人时,处理“小产权房”已经不是一般的经济案件,很可能带来巨大的社会问题。类似这样的案件一定要及时处理,如现行的法律有漏洞,要及时调整法律法规,让它真正能维护城市的公平和秩序。
今天就先在博客说回答这一个问题吧,没有时间了,还有一些问题以后陆续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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